启运地-省份:浙江省 | 启运地-城市:温州市 | 目的地-省份:江西 |
运输方式:零担 | 轻货单价:170元/立方 | 重货单价:500元/公斤 |
专线运输:是 | 运输时效:5天 | 最低一票:20元 |
运价模式:门到门、 站到站、 门到站、 站到门 | 货号:龙湾到江西专线 | 启运地-区域:温州市龙湾区 |
目的地-区域:江西抚州 | 货盘类型:公路货盘 | 到站时间:2 |
货物规格:重货、 轻货 | 查询电话:0577-88707755 | 提货电话:15557557088 |
抚州专线:龙湾到江西全线 |
电话:0577-88707755 15557557088 联系人:周先生
15558759996 薛经理
龙湾区 沙城街道 永强大道2492号
按照我国今年5月开始实施的《快递暂行条例》***十五条规定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、收件人或者收件人的代收人,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;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。“即便不能当面验收,在放置快递柜或代收点前,也应该取得收件人许可。否则,就属于违规行为”。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,快递员在向快递柜或代收点投放快递时,应通过打电话等方式通知收件人,经过收件人同意后,再进行投放。如果快递没有经过当面验收而出现了毁损或其他意外情况,在已经购买保险的情况下,收件人可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;如过此前没有投保,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相应赔偿。一旦双方发生纠纷,收件人可向快递总公司或当地邮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,要求快递公司在合理期限内赔偿损失。仍无法解决的话,可向起诉,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。